近日,民航新疆管理局开出了一张2万元的罚单,对一家未办理空域和任务审批手续,也未申报飞行计划使用“大白II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进行航空摄影测量的单位进行了处罚,这是我国开出的首张针对无人机违法飞行的罚单。近年来,随着无人机的发展,无人机也不断产生各种危害:9月19日,日本一架小型无人机撞上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日本国宝姬路城。而从6月中下旬到7月21日,共发生了3起无人机撞击台北101大楼事件,所幸在3起事件中均无人受伤,大楼外观也没有明显损毁。而早在2013年12月,北京某公司员工在首都机场遥控一架经航模改装的无人机,而且在没有履行报批申请程序的情况下进行测绘作业,导致10余架次航班延误起飞、2架次航班空中避让,4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危险方式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种种乱象,引发了各方对无人机使用和管理的关注。
军转民后发展迅速
上世纪20年代,世界上正式出现了无人机。一开始,无人机只出现在军用领域,最早是被当做训练靶机使用。而无人机在军事领域的广泛使用则是在海湾战争期间。在现代化的战场上,因为无人机具有无人员伤亡风险、生存能力强、机动性能佳、不易被雷达捕捉等特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战争中竞相把高新技术应用到无人机的研制与发展中,使无人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逐渐从军用转为民用,目前被广泛使用在探测、航空摄影、航空探矿、灾情监视、交通巡逻、治安监控等领域。现在国内很多大型综艺节目中的俯拍,都是由无人机完成的。
无人机用途广泛、成本低,在军用和民用市场上都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目前,无人机已经进入到了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阶段。美国消费电子协会预测,2015年全球民用无人机销量将达到40万架,销售额达到1.3亿美元。数据显示,未来20年,我国民用无人机需求或可达46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170多个单位生产无人机,未来整个无人机市场的规模将超过千亿元。
法规完善任重道远
根据民航局的规定,目前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共分为三类。第一类,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的,无须证照管理;第二类,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所有无人机,以及在融合空域内运行的重量小于等于116公斤的无人机都须纳入行业管理;第三类,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于116公斤的无人机则必须全部纳入民航局管理。
其实,在我国民用无人机发展的初期,政府部门就已经开始在适航、空管等多个领域对无人机进行管理,并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加强对无人机的管理。2003年1月颁发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属于通用航空”;2009年4月颁发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明确禁止无人飞行器在机场空域内飞行;2013年11月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进行了指导性管理;2014年9月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指出,对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的全部规定,同样适用于无人机驾驶员。这些法律法规从飞行器行为归属、空中交通管理、无人机驾驶员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2013年11月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其对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进行了指导性管理,这是我国对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迈出的最关键的一步。
2020-10-21 10:08
2020-10-11 11:52
2020-09-16 18:27
2020-09-01 08:21
2020-08-27 16:24
2020-08-13 08:54
2020-08-11 17:29
2020-08-04 16:41
2020-07-27 11:49
2020-07-13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