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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无人机”助力公益诉讼“立体化”取证

2018-12-13 17:24 性质:转载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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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 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依托无人机取证调查对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进行现场勘查,无人机拍回来的林地遭毁坏场面为七台...

  人民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 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依托无人机取证调查对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进行现场勘查,无人机拍回来的林地遭毁坏场面为七台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胜诉提供了技术保障。

  2017年9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告人吴某某擅自委托被告人唐某截伐吴某某承包的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长兴乡长安村林家沟1林班1-3小班的造林地,挖出树根制作成参床状,获赃款人民币72850元。经司法鉴定滥伐落叶松103.6立方米,蓄积为119.6167立方米,森林植被完全被破坏,改变农用地(林地)用途的面积为124.5亩。案发后,吴某某、唐某在两条参床中间的垄沟两侧补种了落叶松。经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出证,二被告认罪并同意赔偿林地损失费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由于,本案滥伐林木地域面积大,取证较为困难。桃山区检察院决定通过现场走访和无人机取证的方式,对124.5亩盗伐林木现场进行多角度航拍,直观的了解生态被破坏的全貌,成功获取了土地违法全貌,确认了破坏范围和程度,收集到1GB容量的视听资料证据,为公益诉讼案件关键证据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

  11月6日,桃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吴某某、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桃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桃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全部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意见,判决二被告赔偿林地损失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26298元。该案的依法判决,标志着桃山区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作为此次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桃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迎民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科技强检原则,依托新科技新技术,积极推动科技强检融入检察科技创新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努力创造具有地域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科技强检模式,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效率。(韩婷澎、常续、姬意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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