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3小时,打掉“全链条”
11月30日凌晨2时许,临港东滩某片江域,突然响起发动机的轰鸣声,漆黑的江面上闪过几束晃眼的灯光,潘某等人又出动了。他们驾驶快艇和自制泡沫船,目的地是长江上海段临港东滩促淤区。
岸边,多位民警正在蹲守。“咱们先按兵不动,等一会儿抓现行。”3个多小时后,靠岸的4条渔船被逮个正着。
这一趟,对潘某等人来说可谓收获颇丰。在查获的细密网兜里,绝大部分是鲻鱼,也不乏小黄鱼、鲈鱼、鳗鱼等各类江鲜水产,品类繁多。重量更是惊人,足足有450余公斤。
潘某团伙落网后,其窝点发现大量非法捕捞所得渔获,准备销往外地。
另一边,正准备收购这些渔获的刘某没想到,等来的竟是民警。至此,一条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完整犯罪链条被一网打尽,共抓获10人。
警方调查发现,潘某不仅是这个非法捕捞团伙的头目,还是负责这片水域海防设施维护和保养的工作人员。原本肩负保护一方水域安全的职责,但在利益面前,却借职务便利,专门组织人员从事非法捕捞。据警方介绍,潘某等人将这些渔获以每公斤均价20元“批发”给中间商刘某,而在终端市场这些水产的售价至少翻倍。
时值冬季,长江口退潮时间分别在午夜12时和凌晨5时左右,退潮和涨潮间的2小时是捕捞渔获的最佳时间。潘某深知这一规律,每晚都组织蔡某等人摸黑进行原本就见不得光的非法捕捞勾当。
这一团伙采取的捕捞手段恶劣。为提高捕鱼效率,潘某等人在船上安装发电机,组装“电捕鱼”工具,用电捕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电捕鱼”是一种极具毁灭性、危险性的捕鱼方式,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电捕鱼器产生的电流,可把大大小小的鱼电死或击昏,即使侥幸逃脱也难以再繁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所长严爱民说。
禁渔区域、禁渔期内,又使用禁用工具,这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和《渔业法》。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渔业法》也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警方破获的非法捕捞案件中,有许多共通点。比如,违法渔民使用明知被禁用的捕鱼工具,起中枢作用的多是集中收购转运的大鱼贩,买家多是明知售卖禁渔期非法渔获物违法的餐馆饭店。渔民、鱼贩、水产店主、饭店老板共同组成了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在此类案件中,警方的打击对象不仅是捕捞者,也会循线追踪贩卖者和收购者,形成对犯罪团伙全链条打击,从源头切断非法捕捞利益链。
据统计,今年7月至今,上海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捕捞案件3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1名,查扣涉案船只36余艘,查获渔获物33760.55公斤,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为推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5-04-23 10:17
2025-04-22 13:08
2025-04-22 13:07
2025-04-21 11:03
2025-04-21 11:03
2025-04-21 11:01
2025-04-21 11:00
2025-04-21 10:59
2025-04-21 10:54
2025-04-21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