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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用无人机发展的隐忧与思考

2016-01-21 19:05 性质:转载 作者:BGA 来源:公务与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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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蓬勃发展,消费级无人机大众化趋势明显,工业级无人机不断普及,商用无人机在新兴领域的应用层出不穷。但民用...

近年来,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蓬勃发展,消费级无人机大众化趋势明显,工业级无人机不断普及,商用无人机在新兴领域的应用层出不穷。但民用无人机质量标准、使用安全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依然存在,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前,我国民用无人机 发展处在世界前列,深圳已成为世界无人机之都。未来在低空开放和需求牵引下,我国民用无人机很可能成为航空工业实现赶超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然而,总体上来说,全球民用无人机产业正处于快速腾飞的初期,各国包括我国在这个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仍较多,为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无人机使用安全,我们应广泛吸取各国发展经验,并提前谋划发展思路及相关政策。发展形势喜忧参半以下一组数据可以反映当前我国消费级无人机在全球的发展地位。
  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深圳的消费级无人机出口占据了中国无人机出口市场的99.9%,同比增长69倍,大疆创新占据了全球七成市场,且80%市场份额集中在欧美国家,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级无人机制造商,其主要产品phantom系列无人机是唯一入选《经济学人》全球最具代表性机器人的民用无人机。未来,随着技术发展及低空开放,我国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还将呈现爆发性增长,预计该市场空间高达500多亿元。
  不过,由于全球各地还缺乏有效的针对民用无人机的监管政策和措施,消费级无人机使用所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是层出不穷。不仅包括非法航拍测绘、侵犯隐私及运毒等,而且还具有影响敏感区域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威胁,目前美国白宫、法国爱丽舍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日本首相官邸、韩国青瓦台等均出现了小型无人机飞过或掉落事件。民用无人机被用于从事危险、间谍等活动的隐患一直存在。针对诸如此类问题,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出台了无人机出口管制规定,但大多消费级无人机由于续航时间较短,能有效避开相关规定技术指标要求。
  从民用无人机用途来看,专业级无人机相对消费级无人机仍占主体地位。据统计,全球民用无人机行政用途占45%,消防用途占25%,农林用途占13%,能源、地理观测和商业广播等占17%。随着产业的发展,我国无人机用于电力巡线、民爆危险品勘查、农林植保交通监控、快递、影视拍摄、应急救灾、环境监测国土测绘、缉私反恐等领域将越来越多,“无人机+”的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出现。天津爆炸事故中就用到了无人机进行灾情和救援情况的实时监控排查。此外,用于网络通信、遥感监测等万米高空飞行的临近空间超长航时民用无人机也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
  不过,由于专业级无人机的主要研究机构集中在军工集团、高等院校等,由于保密性等因素,形成了各自为战、重复研究的发展模式,大多数无人机可靠性不足、数据链路安全薄弱,特别是更大型的专业级无人机如超长航时无人机等与美、以、英、法差距较大。目前,我国专业级无人机多是中低端、实验试用类,产品大多集中在低速、多轴旋翼类的细分市场,安全性设计欠缺,机载设备较为简单,监管法规不完善。尽管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出台了一些管理规定,但民用无人机的质量和发展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国外来看,国外在民用无人机标准、管理方面也在积极行动,亚马逊谷歌主导的小型无人机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无人机系统分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远程控制航空器系统(RPAS)协调委员会、无人系统规则制定联合体(JARUS)、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均已经成立,正在加速无人机相关标准制定。同时,在新一轮技术变革浪潮推动下,国外3D打印无人机也不断涌现,这为我国民用无人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形成了挑战。目前,谷歌正在开发Titan,Facebook正在研制Aquila等试图提供全球性网络服务的高空长航时太阳能无人机,先进无人机技术的竞争正日趋激烈。
  当前,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看到了民用无人机的市场和应用前景,不仅一些从事航空相关配套的企业正大力发展无人机,一些互联网企业也纷纷涉足该领域,导致众多厂商涌现,产品良莠不齐,商业间谍、滥用专利等现象时有发生。消费级无人机难以满足更高作业要求,专业级无人机需向国外定制生产且价格高昂,应用企业成本高涨。各地则一哄而上,纷纷投产低端无人机,目前,国内生产消费级无人机的企业已达400家,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不过,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政策的出台,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无人机作为智能机器人系统,仍面临着较大的发展机遇。国外监管政策参考美国:大力支持无人机技术发展,严格管理民用无人机使用。美国在制定无人机路线图基础上,美国国家航空局(NASA)又成立了无人机应用中心,专门将军用大型高空无人机改造,用于灾害评估、环境监测、民用研究、土地管理和野生动物监测研究。2012年,奥巴马签署了《2012 FAA现代化与改革法案》,要求FAA在三年内向民用无人机开放空域,促进无人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2013年,FAA在美国六个州成立了测试基地,分别就无人机适航、高可靠性数据链、试验与评估、感知与避让等技术开展测试研究。
  在民用无人机管理上,FAA为民用无人机颁发试验类适航证,不允许自由飞行,并为公共用途无人机颁发授权或豁免证,同时界定航模与无人机的标准,严格限制航模的非业余爱好用途,并加强商用无人机出口管制。2015年,美国发布商用无人机临时新政策,打破了商用无人机禁飞的局面,约有45家企业获得飞行许可,但明确规定25公斤以下无人机只能白天飞行,飞行高度不超过500英尺,飞行范围必须保持在目视范围内,且操作者需获得小型无人机驾驶员证书。NASA则正在规划无人机系统交通管制(UTM)体系,研究利用“地理围栏”+雷达、轨道卫星或移动通信发射塔监管无人机。
  欧洲:制定民用无人机发展规划,运用地理围栏和识别技术对无人机进行监管。欧洲于2006年制定并多方集资实施“民用和商用无人机发展路线图”,提出了 2020 年前欧洲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发展规划。同时欧洲遥控飞机指导小组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民用遥控驾驶飞机系统与欧洲航空系统一体化路线图》,制定了民用无人机与传统航空系统融合的计划。欧盟还计划成立一个泛欧民用无人机协调组织,主要进行市场评估、技术监视、空域管制、适航安全、标准制定、通用接口、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试验研究。目前,欧洲民用航空设备组织(EUROCAE)正在研究制定未来无人机的分类标准。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于2005年开始研究制定无人机系统适航性管理政策,确定了三部无人机适航条例。在最大起飞重量小于25公斤的民用无人机管理上,EASA提出,对某些无人机和运营区域授权使用动态地理围栏和自动识别技术“I-无人机”。其中,“Ⅰ-无人机”是指对执法部门询问作出反应,并提供有关产品型号、操作者及位置信息,该系统将使用类似移动手机网络或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同时,设置无人机禁飞区或限飞区,公务与通用航空 2015 6 172015中国民用无人机产业形势The Situation of China Civilian UAV Industry In 2015由无人机提供空域的自动限制功能。并且只能在目视距下飞行,禁止飞过大于12人的人群上空。
  其他国家:民用无人机监管严宽不一,主要政策正在制定当中。目前,全球对无人机仍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只有16个国家建立了无人机监管法规,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家和地区的无人机政策都在加紧制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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