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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人机有了团体标准

2015-12-29 23:43 性质:转载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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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29日电 (李宓、赵永新)在日前举行的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理事会及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协会秘书长、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

人民网12月29日电 (李宓、赵永新)在日前举行的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理事会及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协会秘书长、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总工程师徐明颁布了《无人机系统术语》和《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及分级》两项团体标准。这是我国发布的首批无人机系统团体标准,标志着“野蛮生长”的无人机产业将步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近年来国内无人机产业市场规模以年均20%的速度壮大,总体设计、飞行控制、组合导航、遥控遥测、图像传输等相关技术突飞猛进,无人机在警备、消防、基建、物流农业、救灾等领域大显身手。

任何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标准的引领和规范。然而,我国无人机领域标准化工作明显滞后,已有标准无法满足无人机监管需求、不够贴近市场,标准体系规划尚未完成,各类各级标准严重缺失。业内人士指出,这种状况对无人机产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亟需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行业标准,从而加强技术交流、提升企业竞争力、打造高效产业链、规范市场秩序。

据介绍,无人机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每类标准侧重点不同。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关注的重点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保、有效监管等;行业标准旨在树立行业门槛和标杆,关注的是行业准入、研制生产、认证贸易、运营使用等;团体标准则贴近市场,是市场选择的事实标准,包括品牌认证标准、采购认证标准等,有助于提升成员品牌影响力、促进资源融合、打造高效产业链。

包括工信部、民用航空局、国标委、中航集团等59家单位的160位代表出席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理事会及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推举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明担任协会的名誉理事长,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总工程师徐明担任协会秘书长,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舒振杰主任担任协会执行秘书长。

与会专家讨论并通过了《无人机系统术语》、《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和分级》两项团体标准。其中,《无人机系统术语》针对无人机系统设计、生产、消费、使用和监管,主要规定基础术语、无人机平台、任务载荷、控制站、数据链、保障与维护等6方面的术语定义;《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和分级》标准针对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研制生产,主要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按平台构型、起飞/空机重量或气囊体系、动能、目视视觉接触操作、控制方式,感知与规避能力、最大设计使用高度、最大空速、实时操作距离、续航时间等16个维度的分类和分级要求。

据徐明秘书长介绍,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筹备)是国内从事无人机系统领域技术开发、产品制造、运营等企、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自愿组成,开展无人机系统领域标准化活动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制定引领支撑无人机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构建我国无人机系统团体标准体系,把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推向世界。协会采用单位会员制,广泛吸收优秀的无人机系统科研、技术开发、产品制造企业、运营企业、高等院校、社团组织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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