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人机监管还有空白。
目前,重庆全市可能有无人机2000台以上,而持有“无人机驾照”的人仅110多人,许多无人机爱好者都有“黑飞”的现象。那么无人机到底归谁监管?出了安全事故该谁负责?这成了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
民航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介绍,目前在中国进行无人机飞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操作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执照,目前唯一合法的执照由国家民航AOPA颁发;第二、军方审批的合法空域;第三、申报民航飞行计划。
从法律法规上看,目前关于无人机的管理规定,大多源自2013年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无人机起飞重量小于7公斤或飞行高度低于120米、飞行距离不超500米,无人机驾驶员可以不持有驾照。但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黑飞”。
摄影爱好者冉先生是在两年多以前接触的无人机,但他却没有去考取“无人机驾照”。对于“飞行高度低于120米、飞行距离不超500米”的标准,冉先生3月30日表示,在大多情况下,操作无人机都会超过这个标准。不过他也解释,之所以“黑飞”的现象突出,是因为以前关于无人机的管理办法,存在着许多漏洞和空白,既无强制的措施,也没有任何机构对“黑飞”情况进行查处。“无人机玩家都知道,只要不去那些禁飞的区域,不要拍摄军用设施等敏感部位,无人机升空前做好准备,不出意外,不‘惹事’就行了。也没人来管!”
重庆晨报记者发现,在2013年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中,其实早已对无人机的分类,以及管理机构有所定义。
《暂行规定》第4条明确,“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7千克,但小于等于116千克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升限小于3000米”。
因此,在我们身边盘旋的无人机,大多为微型无人机和轻型无人机。
《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无人机系统分类繁杂,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B.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而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A.在视距内运行的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B.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轻型无人机;E.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遥控飞艇。
2015年12月29日,国家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其中第8条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无人机”。
《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对无人机飞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被圈内人士认定为首部“无人机交规”,这也是对无人机管理规定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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