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询价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律 > 正文

无人机尝试“行业自治”探索管理规则

2016-01-28 06:23 性质:转载 来源:南方日报
免责声明:无人机网(www.youuav.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目前,无人机广泛运用于摄影、农业生产,甚至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无人机因其操作简单、方便实用而受到青睐。 随着无人机使用...

目前,无人机广泛运用于摄影农业生产,甚至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无人机因其操作简单、方便实用而受到青睐。


随着无人机使用的越来越广泛,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空中可能将有不少无人机。然而,目前无人机管理还是处在真空状态,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据了解,目前在一个大型活动的现场,空中一架无人机在航拍已经成为标配。除用于摄影以外,清远农业生产领域也开始使用无人机,有农业公司使用无人机来给农产品喷农药,效率十分高。近日,笔者看到,高速交警也开始将无人机用于春运管理工作,当面对交通拥堵时,可用无人机快速飞到现场掌握情况。据媒体报道,不少地方还有养殖户使用无人机放羊、赶羊,节省了大量的劳动力。

从以上可以看出,无人机因可以低空飞行、视野广、操作简单,而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也发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然而,随着无人机越来越多使用,其引发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有些无人机可以飞到几百米高空,对高空飞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如有操作不当也会对地面行人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对于一些行政机关、军事驻地,无人机的飞行也会影响安全。

据媒体报道,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轻小型无人机运行适行规定》。在这一规定中,首次把无人机按重量划分为0-1.5公斤,1.5公斤到7公斤两类,会根据人口密集程度不同,进行差别化的监管,此外,7公斤以下的无人机需在机身标注型号、编号、所有者及联系方式,需要提前了解禁飞区。据悉,预计今年上半年无人机适航标准有望出台。种种信息表示,此前消费级无人机监管真空的现状或将有所改变。

无人机好处很多,但凡事有利有弊,如若无序发展,则可能弊端显现,如若有序发展,则能让有利一面发挥最大效果。此前,经媒体报道,不少地方的无人机发生过伤人事件,由于无人机属遥控,受伤者追责存在困难;此外,在大都市,人口密集,众多无人机的过密飞行,势必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情势下,相关部门可以从“行业自治”的角度,探索对无人机领域的治理。如通过无人机爱好者协会的名义,将分散的无人机使用者集中起来,并进行实名登记,建立相关行业守则,明确告知国家重点机关、商住密集区等为禁飞区。这样一来,就会避免无人机飞行伤人等负面效果显现,而且由于实名制,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以找到无人机主人进行协商解决。(来源:南方日报)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相关资讯

热点资讯
推荐图文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