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7月31日发布公告,自8月15日起,将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新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8月4日在商务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为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对敏感物项出口管制,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的相关授权,参照相关国际出口管制机制规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2015年8月15日起,对达到一定技术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将上述敏感物项纳入出口管制,有利于维护我国家安全,更好地履行相关国际义务;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安全的贸易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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