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询价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综合资讯 > 正文

无人机、卡口探头上阵巡检,李沧试水非现场执法推隔空监管

2021-06-23 14:56 性质:转载 作者:齐鲁壹点 来源:齐鲁壹点
免责声明:无人机网(www.youuav.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利用无人机、卡口探头、车载云台等设备,对占路经营多发、渣土车违法集中的区域进行巡检,借助动态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系统信息,作为青岛市“非现场执法”试点...

利用无人机、卡口探头、车载云台等设备,对占路经营多发、渣土车违法集中的区域进行巡检,借助动态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系统信息,作为青岛市“非现场执法”试点单位,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无接触执法处置,探索出了一套人性化执法城市管理新模式。

填补信息空白打通数据壁垒

“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快速开展,基础是数据信息。

一方面是管理对象基础数据。根据案件类型,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业领域区分,指导辖区中队对流动摊贩、沿街商户、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等的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排摸、录入、更新,以此填补监管对象信息化管理的空白,并建立起符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管理对象数据信息系统。

另一方面是监控数据。为提升视频监控有效覆盖面,强化资源整合,执法局借助“智慧城管”建设,横向打通与公安、规划、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目录;纵向打通市局、区局、中队三级平台数据壁垒,加快推进数据、视频资源整合,层级间强化垂直支撑、系统监管、综合调度。

以大数据指挥平台为依托,以加强信息化监管为着力点,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善智慧执法平台功能,建立信息快速调取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了“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快速开展。

加强设备投入以科技强执法

“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转,靠的是科技装备。

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调研分析辖区情况,选取合适的试点区域,通过卡口探头、车载云台、无人机等设备开展远程监管,实现隔空取证。

在辖区市场、小区周边安装的固定监控探头和在出入辖区主次干道设置的具有车牌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探头均可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此外,执法局还利用可覆盖360°全景、支持深度学习算法的车载云台,对主次干道进行流动巡查,智能抓拍分析违法行为。针对区域内的监控探头盲区和不易巡查的地段和建筑工地等,执法局利用无人机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并实现了无人机图像的随拍随传。

此外,在工作推进中,执法局不断探索视频监控、无人机技术与“慧商助手”小程序的深度融合,对“慧商助手“不断调整、优化,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天候智能抓拍,线上监管,线上处置。

通知精准送达全流程线上办

“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全面提速,离不开“慧商助手”。

通过“慧商助手”小程序,李沧区的“非现场执法”工作实现了处罚通知精准送达,全流程线上办。经过前期辖区中队对流动摊贩、沿街商户、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等基础信息的收集、排摸、录入、更新,目前,执法工作中的取证、处理审批、告知书送达以及当事人的整改反馈、处罚金缴纳等均可通过“慧商助手”完成。

案件处理审批时,对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属于适用免罚清单中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执法局通过“慧商助手”下达电子《违法行为告知书》,不予处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执法局会通过“文书助手”依法立案,并通过“慧商助手”向违法当事人精准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当事人查询陈述申辩及整改的反馈音像资料,完成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置。

从前期的线上取证,到如今立案审批、违法告知、当事人反馈、决定书送达、罚款缴纳全流程线上办,借助“慧商助手”,李沧区综合执法局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非现场执法闭环管理。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红说,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总结、完善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相关资讯

推荐图文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