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询价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在深圳飞无人机怎么做才不吃罚单? 这几点要牢记

2020-05-22 10:57 性质:转载 作者:丰雷 邓子良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免责声明:无人机网(www.youuav.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近日,深圳两起违规飞无人机被罚事件引发广大关注。龙岗区、罗湖区三名男子分别因为在管控区域内飞行、超高飞行而“吃罚单”。深圳作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地区,...

近日,深圳两起违规飞无人机被罚事件引发广大关注。龙岗区、罗湖区三名男子分别因为在管控区域内飞行、超高飞行而“吃罚单”。深圳作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地区,无人机爱好者众多,到底怎么飞才安全合规呢?

笔者从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无人机管控办民警艾蕾蕾处了解到,深圳市大部分地区是微、轻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无需申请即可合法飞),并不是一飞就“吃罚单”。

据悉,2018年、2019年,深圳分别发布并施行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只要了解其中规则,无人机飞行完全可以合法又畅快。

微型、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无需申请可合法飞行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深圳实行无人机的分类运行。根据无人机不同运行特点,可分为以下几类:

微、轻、小、中、大型无人机分类图同时,《暂行办法》将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也无须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图中绿色区域为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

艾警官介绍,微型、轻型无人机在深圳大部分地区的适飞空域内无需申请即可合法飞行,且这类飞行无强制证照资质要求。必须注意的是,微型无人机适飞空域高度在50米以下,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高度在120米以下。

utmiss.com可一键查询适飞空域

根据深圳管理政策,除了一些可能影响航空安全、公共安全、敏感信息安全的区域被划设为管控空域,其他大部分区域是微、轻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无人机用户登录中国民航局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utmiss.com即可一键查询到。

适飞空域登记查询

艾警官提示,只要在适飞空域的限定高度内飞行,并遵守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数据报送等民航局现有规定,完全不用担心罚单找上门。

适飞空域及其高度满足不了需求,或使用的无人机属于小型、中型或大型,该怎么办?这类特殊需求可登录utmiss.com使用“飞行申请”功能,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温馨提示:由于管控空域内飞行可能对航空安全、公共安全、敏感信息安全等产生影响,因此一般个人娱乐类申请较难通过,建议确有使用需求的经营类企业申请。

除此之外,请对个人飞行活动负责,对民航局相关要求保持关注并重视,比如以下必须完成的检查:

1、轻型以上无人机首次飞行前,一律登录中国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完成实名信息登记;

2、轻型以上无人机每次飞行运行,一律将飞行动态数据实时上报至utmiss。

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

艾警官表示,深圳市无人机管理为市民提供了明确的规则,也释放了充分的飞行空间,大部分娱乐用途的需要在大部分区域是能够满足的,但每个操控者都是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规则。关于如何检查自己是否“黑飞”,艾警官支招“三步走”,一是实名登记,二是utmiss查适飞空域,三是飞行动态报送。

考虑到市民对法律责任还未充分认知,目前在执法上会遵循个人用户违规处置以批评教育为主,重点查处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经营类企业用户和不听劝阻违规飞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用户。鉴于目前大部分厂商的无人机安全性能是有保证的,市民只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勿干扰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就已具备很好的守法基础。

[附]无人机“交规”红绿灯

四项“一律”(绿灯)

1、轻型以上无人机首次飞行前,一律登录中国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https://uas.caac.gov.cn)完成实名信息登记;

2、无人机飞行前,一律登录中国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www.utmiss.com)进行适飞空域和管控空域查询;

3、如需在管控空域飞行,一律按照《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进行空域、飞行计划及放飞申请,获批后方可飞行;

4、轻型以上无人机每次飞行运行,一律将飞行动态数据实时上报至utmiss。

四项“禁止”(红灯)

1、未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禁止在管控空域飞行无人机;

2、禁止改装无人机或者破解无人机系统,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

3、禁止扰乱居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工作、生产、教学、科研、医疗等正常秩序。

4、禁止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

[撰文]丰雷 邓子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相关资讯

热点资讯
推荐图文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