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他们宣讲了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对二人处以一千元人民币行政处罚。
两名爱好者表示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罚,也对自己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就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行为表示懊悔。
在此,罗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无人机发烧友:
无人机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科学区分不同类型无人机飞行特点,在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前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关证照资质,同时严格遵守《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类飞行区域及高度的要求,切勿随性"飞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深圳晚报、深圳商报
记者:徐斌
编辑:郑蔚蓝
校审:施翔东
2025-04-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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