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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无人机突然坠机,维修后又坠了!咋回事?谁干的?

2019-11-20 07:22 性质:转载 作者:董柳 付瑾 谭微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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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无人机上天拍摄,“啾—啪”,无人机突然从天坠落,是操作不当造成的碰撞事故,还是无人机质量问题?年青“飞手”与无人机销售公司对簿公堂。孰是孰非,谁...

    新买的无人机上天拍摄,“啾—啪”,无人机突然从天坠落,是操作不当造成的碰撞事故,还是无人机质量问题?年青“飞手”与无人机销售公司对簿公堂。孰是孰非,谁该为坠毁的无人机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今天(11月19日)通报了这宗案件的审判情况。

    新买的无人机两次升空后突然坠机!

    “95后”青年小肖(化名)是一名“飞手”即无人机爱好者,2017年底,他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向大某公司购买了一架航拍无人机,便满心欢喜地开始了无人机拍摄的“探险之旅”。

    哪知几天后,无人机“从天而降”。小肖找回无人机后,赶紧联系某公司在线客服,并按客服指引将无人机邮寄回大某公司维修。经公司检测分析,确认无人机掉落是由于硬件问题导致断电掉落。大某公司免费维修后将无人机寄回给了小肖。

    没想到,几天后,小肖再次联系公司在线客服,称又发生了相同的“坠机”事故,并将摔坏的无人机邮寄回公司维修。但这一次,公司的检测报告认为,根据数据分析,无人机是在上升中发生碰撞导致的坠落。小肖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无人机并无发生碰撞,而是在升高中直接掉落下来的。

    双方经协商无果,小肖以无人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飞行中坠毁为由,将大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货退款并赔礼道歉。

    法庭上,大某公司出示了从无人机内存导出来的照片。照片显示,无人机第二次坠落时,起飞地点是在一栋并不宽敞的楼顶上,房屋处于一片紧密的自建楼群中,所在房屋顶及旁边有小阁楼、横竖交织的竹竿、钢管等。庭审现场还从小肖手机导出了无人机数据进行分析演示,双方均确认事故发生时无人机的XYZ加速度值同时发生突变。

    大某公司认为,这恰恰证明无人机是在三个方向上受到外力影响,即与障碍物发生了碰撞而导致坠落。大某公司为证明所售无人机不存在质量问题,还提供了相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数据分析结果报告、免责声明和安全操作指引、用户手册等。小肖向法庭提出对无人机的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但相关鉴定机构均答复无法进行鉴定。

    无人机公司被判对第二次坠落不担责

    那么,导致涉案无人机坠落的原因是人为碰撞,还是产品质量问题?应否支持小肖要求大某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以及赔礼道歉的请求?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前后两次事故报告显示,第一次事故发生时,所有数据全部断开,之后无数据显示,第二次报告则显示事故后仍有数据的波动,因此可以认定两次事故是不同原因造成的。

    法院指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无人机第二次坠落的原因。首先,根据涉案无人机的用户手册载明,飞行环境需选择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的场所,保持在视线内控制,远离障碍物、人群、水面等……原告在楼顶进行飞行航拍,上述场地并不属于开阔场地,其在操作无人机的过程未尽到审慎义务,虽其抗辩未收到被告配套的《免责声明和安全操作指引》和《用户说明》,但原告作为无人机的操作者,应有义务提前了解无人机相关操作指引和说明。

    其次,被告的分析报告数据虽与双方确认的数据存在细微差别,但双方均确认事发时,无人机的上下、前后、左右的三个加速度值均发生了突变,对于这种突变,被告作出了合理的解释。结合原告的试飞环境及被告的数据分析报告、双方的陈述等,事发时原告的无人机与周围的障碍物发生碰撞的可能性极高。鉴于原告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操作符合用户手册要求,亦无证据证明涉案无人机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肖的诉讼请求。

    小肖不服判决上诉,广州中院近期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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