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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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根据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2017年6月30日起飞重量超过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将需要实名登记,并且需要在8月31日前登记完成(指2017年8月31日前已持有无人机的)。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规定》还要求,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信息;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变更后的所有人须按照《规定》相关要求实名登记该无人机信息。
02
具体实名登记流程
(1)首先登陆“国家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首次登陆需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
(2)新用户点击进入用户注册界面,按照要求依次输入用户名,设定密码,选择用户类型等,然后点击“立即注册”。
(3)根据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实名登记系统。
(4)(以企业类型用户为例)进入系统后需首先完善单位资料,依次输入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机构代码等信息,然后点击“保存修改”。
(5)进入‘无人机管理’界面,选择“新增品牌无人机”,会弹出相应对话框。
(6)在新增无人机对话框内,依次输入对应厂家无人机序号。
(7)祝贺您已成功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登记信息将显示在‘无人机管理’界面中。
植保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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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为规范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近日,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了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并对如何取得经营许可证做出了明确说明。该《管理办法》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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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重点项
(1)无人机最大空机重量大于250克以上(含250克)均应当取得“许可证”。
(2)“许可证”适用范围: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
(3)载客类和载货类无人驾驶航空器暂不适用此“许可证”。
(4)监督管理:各地区的民航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许可证”颁发及监管管理工作。
(5)“许可证”申请只对企业开放,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国籍公民。
(6)申请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机,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实名登记。
(7)必须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8)申请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在线申请“许可证”(申请流程见下面详细介绍)。
(9)“许可证”采用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核、在线颁证,无需任何费用。20日内即可完成审查,申请人可在线下载并彩色打印“电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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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登录页
(地址:https://uas.ga.caac.gov.cn)
(2)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
(3)注册成功后进入管理页面,点击“前往申请”
(4)根据平台要求填写相应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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