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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4个省区市无人机空域申报流程(附电话)

2017-08-04 14:02 性质:转载 来源:无人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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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公安部等部门已经连续制定了多条有关无人机的管理规定。民航局于5月16日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

  2017年以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公安部等部门已经连续制定了多条有关无人机的管理规定。民航局于5月16日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无人机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但如何在不同的省市区获得合法飞行资格让许多在航拍植保测绘及其它不同领域进行作业的飞手感到十分困惑。为了给飞手提供一些指引,无人机世界的三位记者编辑拨打了全国 34个省市共223通电话,询问了20多名飞手朋友,为大家整理了全国各省市无人机监管现状及飞行申报流程。

  无人机世界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目前,四川重庆福建云南北京天津河北新疆广东吉林江苏陕西等12个省市区陆续出台无人机相关的禁飞、限飞命令或通告;另外有深圳、石家庄、月牙泉、武汉、黄山、大连、柳州、扬州泰州、桂林、泉州、东莞、齐齐哈尔、无锡等十余个城市也在行者区域内禁限飞,或者在机场周边划出了大面积的净空保护区。

  在无人机的监管方面,记者认为目前国内各省市区大致可分为如下四类:

  对于无人机申报管理有相当完善的政策与登记系统的省市区有: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有具体政策出台,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的省市区有:

  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黑龙江省;

  通过多方面咨询能了解大概流程,但没有明确政策,各部门没有明确分工的省市区有: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甘肃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

  暂时没有相关管理规定或无从得知相关信息的省市区有:

  湖南省、青海省、台湾省、云南省和山西省。

  以下为各省区市详细信息,未尽之处,欢迎各位飞手网友投稿补充、纠错。

  北上广及直辖市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华中地区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西南地区

  东北地区

  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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