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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近期中山市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2019-12-20 08:00 性质:转载 作者:大涌发布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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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为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

关于近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

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等。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经批准用的演示、航拍、电视转播、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三、公安机关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要求有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 2019年12月15日0时至2019年12月20日24时施行。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0日

(文/中山市公安局,由大涌发布编辑部编辑,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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