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远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检察院实地验收龙布镇金塘村种猪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猪舍拆除复耕复绿情况。金塘村种猪场位于龙布镇金塘村,该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与村民流转的土地上,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9.2亩新建猪舍。我局于2018年7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县检察院对国土部门的先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检察院技术人员,利用无人机及高清摄影摄像设备进行全方位拍摄、取证,同时要求该公司务必加快复耕复绿工作进度,因地制宜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栽种庄稼,并确保其成活率,用实际行动弥补因其生产经营行为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
另外,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叮嘱县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加大复耕复绿督办跟踪力度,确保违法占用土地如期整改复耕复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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