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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

2018-11-21 08:56 性质:转载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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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启动暨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发布会在深圳召开,宣告以综合监管平台高效连通用户与管理部门,坚持空地联合...

  11月19日,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启动暨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发布会在深圳召开,宣告以综合监管平台高效连通用户与管理部门,坚持空地联合、管放结合、多部门协同管理无人机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市民可登录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注册及申请。

  试点制定《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方案》并出台了《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日前已通过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此办法对无人机进行分类管理,划设相应飞行空域,并配套推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

  此次在深圳试点发布会上线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是极具创新性的监管平台,也是我国首例将军航、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的管理系统打通,并实地部署在各管理部门的无人机管理系统。

  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由国家空域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总体架构,民航第二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共同开发。该平台主要由空域管理部分、民航管理和飞行信息管理服务部分、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和用户服务部分组成。

  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以飞行管理为核心,包括空域管理、民航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核心要素,满足飞行快捷审批、航迹实时可见、管控快速查证、综合信息发布等需要。通过平台,界定军民航和公安的职能任务,明晰协同关系,形成军民融合、统一高效、责任落实、协调密切的无人机管理与服务模式。

  为更好的保障空域运行安全,精细化运用空域资源,本次试点基于网格化的空域管理技术,划设了微型和轻型无人机的管控空域及适飞空域,既有效避开敏感地区、确保多方安全,又尽可能满足了无人机用户的飞行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

  《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将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可同步实现飞行计划审批和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实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将紧急任务飞行申请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提供方便。

  此外,针对小、中、大型无人机的飞行活动,考虑到其对安全的影响程度,试点采用相比轻微型无人机更为严格的方式进行管理。如开展飞行活动,必须先于飞行前5天进行空域申请,并在获得空域使用许可后的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将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给予答复。试点摒弃了传统的纸质化老旧申请方式,改为开放统一的电子化服务平台,无论是空域申请还是飞行计划申请都可通过平台便捷地进行。

  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坚决贯彻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由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组织,坚持管放结合、空地联合,充分发挥军民航、公安、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旨在规范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引导无人机用户合法飞行,维护飞行秩序,确保空防安全、军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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