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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6分!天空彩虹,男子“驾驶”无人机也被民警处罚了

2017-08-01 07:59 性质:转载 来源: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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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铜仁高速交警思南大队民警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利用无人机拍摄天空彩虹。被民警要求男子将无人机安全降落。当日下午17时许,铜仁高速...

  7月29日,铜仁高速交警思南大队民警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利用无人机拍摄天空彩虹。被民警要求男子将无人机安全降落。

  当日下午17时许,铜仁高速交警思南大队民警在思剑高速思南南执勤回大队途中,刚出高家洞隧道100米左右,发现前方应急车道一辆黑色轿车开着双闪灯,车旁边还站着三人,非常危险。

  见状后,民警立即拉开安全警戒。上前了解情况。当民警将车停稳后走近一看。男子手里拿着操作手柄操控着天上的无人飞机,另外一名女子拿着手机正对着天空拍照。民警顺势看上去,只见天空一道彩虹。为了安全起见,民警走近后,告诉男子立即将无人机安全降落,降落后,经民警了解得知,三人系铜仁市某数据技术公司员工,当天受思南某公司委托在思南县工业园区拍摄广告宣传片,当车辆行驶至此路段时发现天空挂着一道彩虹,便将无人机放到天空拍摄,被民警发现。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男子做出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为家乡做宣传是值得点赞的,但是在高速公路上拍摄是危险的,只有在保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做这些工作。

  最后,由于驾驶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记6分、100元罚款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风景好,安全是大事。任何人在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将车辆停靠在高速公路上,那些血淋淋的教训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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