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罂粟生长旺盛期,也是踏查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发现并铲除罂粟,确保全县范围内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近日,广饶县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利用无人机对辖区非法种植罂粟进行航测。
工作中,各派出所民警利用无人机中低空飞行摄像、拍照功能,对住户庭院、菜地、果园内的植被情况进行空中视频巡查,并拍照固定影像进行细致甄别,对可疑地点开展人力排查。利用无人机排查不仅可以实现短时间内大面积全方位探查,不仅提升工作效率,还能引起广大辖区居民的关注,为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民警利用这一契机,向辖区居民大力宣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确保辖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
通过此次无人机航测行动,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危害性的认识,有效的遏制了毒品原植物在我县范围内的种植,营造了“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舆论声势。
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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