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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航空器、无人机被大家所广泛的使用,昨日(6月3日),省政府法制办全文发布《陕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动力伞、滑翔伞、无人机在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在军用、军民合用机场(以下简称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的活动:修建超过军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修建靶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识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军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动力伞、滑翔伞、无人机、风筝、孔明灯以及其他升空物体。
还包括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燃放烟花、焰火;在军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军用机场安全的活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影响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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