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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

2015-11-08 22:16 性质:转载 作者:无人机网编译 来源:F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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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机构是管理本地区民用航空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审查、颁发本地区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合格证件和技术业务人员执照,对所辖地方机构实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_资讯_无人机网(www.youuav.com)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是美国运输部下属负责民用航空管理的机构。美国联邦航空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同为世界上主要的航空器适航证颁发者。
  中文名称
   美国联邦航空局
  外文名称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前    身
   美国商务部航空司
  成立时间
   1958年11月
  美国监督和管理民用航空事业的政府机构。前身是成立于1926年的美国商务部航空司。1958年11月单独成立美国联邦航空局,1967年划归美国运输部领导。

  联邦航空局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民用航空的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的发展,但不直接经营民航企业。联邦航空局的机构设置分总部、地区机构和地方机构三级。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国家的行政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民用航空的政策、规划和颁布规章制度、处理国际民用航空事务、领导本系统各地区和地方机构的工作。

  地区机构是管理本地区民用航空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审查、颁发本地区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合格证件和技术业务人员执照,对所辖地方机构实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在北美大陆的美国境内共划分为9个地区,各设地区办事处。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所制定的《联邦航空条例》直接实施空中交通管制,为民用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适航证,为航空运输企业颁发营业执照,为机场和各类航空设施颁发合格证等,在民用航空领域内对飞机的设计、生产、使用、维护以及空中运输、地面保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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