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获悉,继成功举办两届后,以“家”为主题的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以下简称“航拍创作大赛”)已经正式启动,并将于2020年9月下旬在深圳举行颁奖典礼。本届大赛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会、中国遥感应用协会联合主办,旨在通过无人机航拍这一时尚、新颖的方式持续打造海峡两岸暨港澳间文化交流新平台。
大赛共分两个阶段进行。初赛阶段将进行参赛作品征集、网络票选,专家评比等环节;决赛阶段将进行限时72小时创作、专家评审、评奖阶段、颁奖典礼等环节。大赛共设9个奖项,金奖、银奖、铜奖、网络人气奖、传媒关注奖等5项团队大奖和最佳编剧、最佳飞手、最佳剪辑及最佳云台手等4项个人大奖。评委将邀请海峡两岸及港澳影视艺术和无人机航拍应用领域的顶级专家担任。
今年大赛一个特点是,因应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届航拍创作大赛将互联网“云”理念贯穿到全流程,以云启动、云投票、云评审、云发布、云决赛、云颁奖的独特、全新的形式全程线上传播展现。同时,与前两届航拍创作大赛以风光为主要题材不同,本届航拍大赛围绕“家”主题,鼓励航拍团队从人文、风光、历史等多个角度去挖掘更多家的主题题材,揉入思想性、故事性,通过无人机航拍镜头,触动和感动心灵。
目前大赛作品征集火热进行中,下载征集函及版权承诺书请关注官网www.uavdvc.com及微信公众号“航拍创作大赛”。
联系人微信号:AUVSCDVC
收集作品邮箱:DVC@auvsc.com
官方网站:www.uavdvc.com
2020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作品征集函
各航拍团队、航拍爱好者:
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前两届大赛分别以“俯瞰深圳,隽秀鹏程”和“40年•辉煌足迹”为主题,经批准并立项,第三届航拍创作大赛将于2020年9月在深圳举办。大赛以“家”为题,由经过选拔及定向邀请的20支来自两岸暨港澳地区的优秀无人机航拍团队集中进行影视作品创作比赛,为两岸交流提供文化融合的新思路、为无人机航拍和影视制作两大产业提供融汇的新机遇。 鉴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本届大赛以“科技+艺术”的办赛理念,将互联网“云”理念贯穿全流程,以云启动、云投票、云评审、云发布、云决赛、云颁奖的独特形式全程线上传播展现本届大赛,将大赛的意义和航拍短视频创作人的参与价值、作品、品牌影响号召力结合得更为紧密。本届大赛继续由海峡两岸及港澳影视艺术和无人机航拍应用领域的顶级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网络人气奖、传媒关注奖等5项团队大奖和最佳编剧、最佳飞手、最佳剪辑及最佳云台手等4项个人大奖。
现将大赛作品征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团队要求
(一)参赛团队须填写《作品申报表》和《版权承诺书》。
(二)参赛团队自备航拍设备及制作剪辑设备并遵守空域相关要求。
(三)参赛团队中的无人机飞手须持有大赛执委会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
(四)参赛团队成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参赛团队人数为2-3人;每队设队长1人,负责与赛事组委会、飞行保障组联络工作以及队伍统筹;参赛队伍的名称为唯一名称,通过预选赛正式报名之后不得更改。
(六)参赛团队通过选拔报名后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换团队成员,参赛名额不可转让,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参赛选手不能参加比赛,应及时与组委会沟通,经组委会同意后,参赛团队可缺员参赛,但不可少于2人,少于2人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的主题为“家”。
家不是一座建筑,也不是只定义于有人住的房子。在你踏上征途的时候,回头眺望远方,家永远是最清晰、最明亮。儿时,家是一把伞,呵护着你长大,给你力量。年青时,家是一把结实、舒适的椅子,在你累了的时候,可以坐下来休息,在你失败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接纳你时,家永远不会抛弃你。年老时,家是归宿,给你照顾,有着子女的关爱,享尽天年。
(二)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本届参赛作品在内容上,要求围绕大赛主题,揉入思想性、故事性,不单要展现无人机航拍的技术特点,更要通过无人机航拍的镜头,找到一些东西来触动和感动我们的心灵。内容要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导向,传播健康向上的态度和理念,体现中华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满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形式不限,题材不限,拍摄地不限,但在内容、题材、拍摄地点等方面,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涉敏感内容或敏感区域。
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在表现形式和制作手法上,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作品时长以3-5分钟为宜;航拍镜头要占全片时长的60%以上,原创镜头素材占全片时长不得少于60%;作品剪辑、配乐、特技等编辑手法列入评审项目;作品可以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主要内容元素;使用他人作品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纠纷;作品分辨率1080p质量以上,16:9画幅,格式为MP4的视频;作品无水印,主要创作者信息与报名人信息相符,创作者信息等内容应只在片尾出现,且不可出现作者联系方式。
三、初赛作品提交
海峡两岸暨港澳的各航拍队报名参赛时,请登录大赛官网www.uavdvc.com下载完整填写《作品申报表》和《版权承诺书》,递送至组委会收集作品邮箱:DVC@auvsc.com;也可直接在官网进行提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上传至大赛官网展示。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10日。
四、赛程、赛制、日程安排
以云启动、云投票、云评审、云发布、云决赛、云颁奖的独特形式全程线上传播展现本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本届大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先初赛,由初赛选出或邀请20支队伍参加决赛。
1.初赛阶段(云启动):2020 年8月-9月10日
网络投票+专家评比。通过专业渠道和媒体宣传征集参赛作品,所有展播的参赛作品通过网络和移动终端请广大观众投票,根据得票数量选出前30支无人机优秀航拍团队。专家在30支团队中评比出15支进入决赛阶段。
2.新闻发布(云发布):2020年9月16日
所有入选参赛团队提前录制个性化短视频,由组委会将最终参赛队的视频剪辑制作成炫动的短片,通过线上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
3.决赛限时72小时创作阶段(云决赛):2020年9月23日-25日
由初赛经过云评选选拔及定向邀请的20支参赛队在各自所在地区以云决赛的形式进行72小时限时创作取材,并结合组委会提供的指定素材在72小时内创作出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并进行线上提交。
4.决赛专家评审、评奖阶段(云评审):2020年9月26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设主会场(广东地区评委),其他评委在各自地区通过视频参与评审。
5.颁奖典礼(云颁奖):2020年9月26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设主会场并通过线上直播形式连线。
组织广东地区参赛团队代表、评委、颁奖嘉宾及部分媒体记者集中在大鹏参加。港澳台及其他评委、参赛团队、媒体记者通过视频连线参加颁奖典礼。获奖证书和奖杯会后邮寄送达。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届大赛所有团队报名免费,作品展示免费,团队风采展示免费。
(二)决赛具体日程、地点以组委会公布为准,若遇恶劣天气,不适合无人机飞行操作,则以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三)大赛组委会为本次大赛投保商业意外保险,但由于参赛者违反组委会规定或个人故意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详细规则以组委会现场通知为准。
附件:1.2020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航拍创作大赛初赛作品申报表
2.2020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航拍创作大赛初赛版权承诺书
3.日程安排
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
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
附件一
2020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
创作大赛初赛作品申报表
A.基本资料 | |||||||||||||
领队/主创 (个人资料) | 姓 名 | 性 别 | □男 □女 | ||||||||||
证件号码 | 证件种类 | ||||||||||||
出生日期 | 身 份 | □学生 □社会人士 | |||||||||||
学校/单位 | 科系/职务 | ||||||||||||
主创人员简介 | |||||||||||||
组员名单 (注:参赛限2-3人,每人可以兼任不同职务) | 团队名称 | 人数 | 所在城市 | ||||||||||
职务分工 | 姓名 | 手机 | |||||||||||
编 剧 | |||||||||||||
飞 手 | |||||||||||||
云台手 | |||||||||||||
剪 辑 | |||||||||||||
历史荣誉 | |||||||||||||
B.影片介绍 | |||||||||||||
作品名称 | 影片时长 | ||||||||||||
航拍时长 | 原创时长 | 他人素材时长 | |||||||||||
作品简介 (300字内) | |||||||||||||
作品特点 | |||||||||||||
作品链接地址 | * 已发布作品请列出链接网址: | ||||||||||||
C.作品参赛/展示须知 | |||||||||||||
参赛须知 | 提交作品申请前,请您确认同意以下内容: 1.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赛章程及细则; 2.参赛作者应确认拥有其参展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参赛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3.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4.所有个人及单位选送到本大赛的作品,即视为授予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在所有授权设立的以“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为主题的展映环节的播放权,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可以用于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5.参赛者无需支付参赛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用请参赛者自行负责; 6.本机构有权保存参赛影片,以作为放映及文化交流使用; 7.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8.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作品遴选、展映、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为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主办单位及组委会; 9.请完整填写本报名表,随同您的作品数据光盘、海报(影片分辨率不得小于1280×720p)通过邮件投递或提供下载网盘。 | ||||||||||||
D、报送材料及要求 | |||||||||||||
报送邮箱 | (文件过大时可将网盘地址附邮件中) | ||||||||||||
需提交电子版的材料 | 报名表 | 本电子报名表 | |||||||||||
视频 | 影片正片、预告片、拍摄花絮等相关视频资料 | ||||||||||||
图片 | 影片海报及主创人员照片(至少一人) | ||||||||||||
补充材料 | 影片主题、看点以及补充文字说明材料 | ||||||||||||
需提交签字版的材料 | 《版权承诺书》(附件:每件作品对应一份版权承诺书) | ||||||||||||
E、联系我们 | |||||||||||||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高小博 AUVSCDVC(微信号) 联系电话:010-88587506 收集作品邮箱: DVC@auvsc.com 大 赛 官 网:www.uavdvc.com | ||||||||||||
附件二
2020第三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
创作大赛版权承诺书
本参赛队就授权给“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以下简称
“大赛组委会”)的影像作品(以下简称“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本参赛队全体成员共同签署本承诺书,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
2.本参赛队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拥有授权大赛组委会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并同意大赛组委会可将所获得的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转授权给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
3.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符合大赛组委会的制度要求,并根据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提供授权作品的各类版权证明文件。大赛组委会对版权证明文件的审核行为不减免本参赛队的任何责任。
4.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已获得第三方的授权或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大赛组委会及成员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并在发生版权纠纷时及时提交上述信息。
承诺单位(参赛队):
领队姓名: 电话:
成员: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日程安排
1.初赛阶段(云启动):2020 年8月-9月10日
网络投票+专家评比。通过专业渠道和媒体宣传征集参赛作品,所有展播的参赛作品通过网络和移动终端请广大观众投票,根据得票数量选出前30支无人机优秀航拍团队。专家在30支团队中评比出15支进入决赛阶段。
2.新闻发布(云发布):2020年9月16日
所有入选参赛团队提前录制个性化短视频,由组委会将最终参赛队的视频剪辑制作成炫动的短片,通过线上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
3.决赛限时72小时创作阶段(云决赛):2020年9月23日-25日
由初赛经过云评选选拔及定向邀请的20支参赛队在各自所在地区以云决赛的形式进行72小时限时创作取材,并结合组委会提供的指定素材在72小时内创作出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并进行线上提交。
4.决赛专家评审、评奖阶段(云评审):2020年9月26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设主会场(广东地区评委),其他评委在各自地区通过视频参与评审。
5.颁奖典礼(云颁奖):2020年9月26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设主会场并通过线上直播形式连线。
组织广东地区参赛团队代表、评委、颁奖嘉宾及部分媒体记者集中在大鹏参加。港澳台及其他评委、参赛团队、媒体记者通过视频连线参加颁奖典礼。获奖证书和奖杯会后邮寄送达。
2023-11-21 10:27
2023-11-20 16:04
2023-11-20 15:59
2023-11-20 15:57
2023-11-20 15:51
2023-11-20 15:49
2023-11-20 15:43
2023-11-20 14:18
2023-11-20 14:16
2023-11-20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