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询价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变身“无人机飞行师”是怎样一种体验

2019-11-09 17:28 性质:转载 作者:韦佳 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无人机网(www.youuav.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近日,来自浙江检察机关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检察院的28位检察官参加了为期20天的无人机培训,这也是浙江检察机关举办...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近日,来自浙江检察机关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检察院的28位检察官参加了为期20天的无人机培训,这也是浙江检察机关举办的首期无人机培训班。

飞行中的无人机

无人机航拍观察、证据固定,已逐渐成为检察勘验取证的工作方式之一,本次浙江省检察系统无人机培训,是浙江省检察院“三个年”活动(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的重要举措,也是浙江检察系统重视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技术支持的重要体现。

无人机相关理论内容考试现场

培训期间,学员们学习了航空空域法规、飞行原理以及起降操纵等理论内容,也进行了外场实操训练。最终,全体学员以满分3人、99分9人、平均分97分的成绩通过考核,得到多旋翼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认证,成为浙江检察首批“无人机飞行师”。

浙江检察机关首期无人机培训班部分学员

一起来听听,参与首期培训的各位“机长们”的培训感言吧!

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只有更加勤奋才能赶上年轻人的步伐。

——浙江省检察院邵顺忠

一开始确实被教练们和一大堆题目吓住了,想过偷偷溜回家,但在学友们和教练的关心下,最终战胜自己,取得了胜利,找回了自信。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王怡力

如果眼睛可以有翅膀,那么无人机就是那双翅膀,为了检察无人机取证不再“黑飞”,我们就应该担得起责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田阳

培训强度很大,最难熬的时候接到儿子的电话,很想家。但是看到大家都努力坚持学习,日复一日的坚持了下来,我也备受感染!

——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何宗晖

很荣幸可以参加这次无人机培训,过程很辛苦,每天刷题到很晚,顶着风雨的实操训练,但所有的辛苦都得到了回报,作为浙检无人机的首批飞行员,我们创造了历史。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吴飞

这次培训印象最深的是年龄稍大一些的检察前辈们的示范作用,他们经常学习到深夜就是为了搞通飞行理论,这带动了整个培训班的学习氛围,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

——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杨黎平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相关资讯

热点资讯
推荐图文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