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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普查用上无人机

2016-06-04 14:08 性质:转载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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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查什么?普查对象:在我市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

农业普查查什么?

普查对象:在我市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标准时点: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6年。

普查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顾玲)

苏报讯(记者 顾玲)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我市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普查工作重点。与以往两次普查不同,此次农业普查将运用无人机等对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录入普查数据。副市长陆留生出席会议。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十年进行一次周期性的农业普查,今年开展的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全国而言,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尽快破解“三农”难题、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我市而言,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助于摸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我市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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