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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新版《国防部反无人机系统报告》,三大发展方向加速装备能力生成
发布时间:2022-08-24阅读:667
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于2022年5月31日向国会提交了《国防部反无人机系统》报告的最新版。报告指出,美国国防部计划在2023财年至少投入6.68亿美元用于反无人机(counter-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C-UAS)技术的研发,此外用于采购反无人机武器的费用将达到7800万美元以上。报告重点总结了美国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陆军,以及国防部其它机构的C-UAS武器研发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国会可能在监管方面遇到的问题。

图1 美军便携式C-UAS

美国反无人机武器研发情况

1. 空军
目前美国空军开展了高功率微波武器和高能激光武器C-UAS的测试。美国空军于2019年10月接收了车载高能激光反无人机武器系统(HELWS)样机。HELWS武器系统可以在几秒钟内快速识别无人机,并进行攻击。此外,美国空军还计划开展机载C-UAS的研发工作。
2. 海军
美国海军于2014年部署了世界上首个可用于实战的激光武器系统,代号为LaWS。LaWS是一款功率为30 kW的样机,部署在“庞塞”号上。目前美国海军还正在研发“奥丁”(代号为ODIN)光学炫目拦截器和功率为60 kW的“太阳神”(代号为HELIOS)激光器,用来应对无人机武器的攻击。
此外,美国海军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了备忘录,宣布将与国防部下属的国防数字服务处(Defense Digital Service, DDS)进行合作,共同快速研发C-UAS武器系统。
3. 海军陆战队
海军陆战队的陆基防空(Ground Based Air Defense, GBAD)计划办公室资助了多个C-UAS的研发。
2019年完成了海上防空综合系统(Marine Air Defense Integrated System, MADIS)的海外测试,MADIS将电子干扰与炮弹相结合,可在MRZR全地形车辆、联合轻型战术车辆或者其他平台上安装部署。2019年7月,拳师号两栖攻击舰的MADIS系统压制了一艘伊朗无人机。
作为GBAD计划的一部分,海军陆战队采购了陆基紧凑型激光武器系统(CLaWS),具有2 kW、5 kW和10 kW三种型号。该系统也在美国陆军得到使用。尽管海军陆战队已试验了单兵C-UAS技术,但海军陆战队司令大卫·伯杰在2019年表示,单兵C-UAS武器由于功率和重量不达标,该计划未取得成功。

图2 美国海军陆战队部署在车辆上的海上防空综合系统
4. 陆军
美国陆军于2016年7月发布了反无人机战略。2017年4月,美国陆军发布了《反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技术》,报告总结了低、小、慢无人机的防御计划,并规划将C-UAS纳入美国陆军的训练任务中。
C-UAS是美陆军作战能力发展司令部(U.S. Army Combat Capabilities Development Command)的六层防空和导弹防御概念的一部分。目前,六层防空和导弹防御概念所涉及的武器系统仍在开发中。美陆军已部署了一些便携式、车载和机载C-UAS武器。此外,美陆军与国防数字服务局还在合作开发计算机支持的C-UAS武器。
5. 国防部其他机构
美国国防部开展了众多C-UAS研发工作。例如,联合参谋部和其他国防部机构参与了反无人机研究工作,如旨在评估和验证现有和新兴技术的防空和反导以及反无人机能力的“黑色飞镖”演习;DARPA资助了“反蜂群人工智能”等项目。
美国国防部于2019年12月精简了众多C-UAS项目,并指定陆军为执行机构,承担国防部所有C-UAS研发项目的监督职责。当月,美国国防部成立了由美国陆军领导的联合反小型无人机系统办公室(JCO)。JCO办公室已经对四十多种小型C-UAS武器系统进行了评估,制定了未来的技术路线和研发标准。JCO办公室还挑选了10种小型C-UAS武器系统和一个标准化的指挥控制系统,作为后续的研发项目。此外,JCO办公室于2021年1月发布了《国防部反小型无人机系统战略》,介绍了未来的作战需求。未来JCO办公室还将发布一份小型C-UAS的能力评估文件。
在2024财年,美国国防部将在俄克拉荷马州建立一个联合C-UAS学院,为各军种提供C-UAS训练。此外,《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要求国防部向国会提交一系列报告,包括JCO办公室开展的小型C-UAS武器系统报告和独立评估,以及无人机威胁报告等。

美国国会将面对的潜在问题

美国国会应对C-UAS的研发、部署及应用情况开展监管,并将可能遇到以下几点问题:
  • 是否在C-UAS的研发和采购之间达到了正确的平衡;
  • 如果选定一个组织作为C-UAS领域的国防部执行机构,那么将会在何种程度上减少冗余并提高采购效率?
  • 在研发和采购工作中,国防部是否与能源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等其他部门开展协调?协调情况如何?
  • 是否需要对空域管理、作战理念、交战条例等进行修改,从而优化C-UAS的应用,并避免与其他作战行动发生冲突?
  • 国防部是否与国际民用航空局、联邦航空管理局开展了协调工作?如果有的话,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