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消息,近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再次实现无人机管理新突破,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也就是说,起飞重量不超过300斤的物流无人机可以在西北4省内“自由翱翔”。
而随着无人机配送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规模应用,以京东物流为代表的企业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门积极探索监管体系的升级完善,成为推动无人机行业商用化的重要力量。
2024-03-11 10:38
2024-03-11 10:37
2024-03-11 10:36
2024-03-11 10:22
2024-03-11 10:22
2024-03-11 10:21
2024-03-11 10:20
2024-03-11 10:16
2024-03-09 09:35
2024-03-09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