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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无人机蓬勃发展的背后

2016-09-18 07:22 性质:转载 作者:孔大为 来源:人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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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警用无人机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早在2012年成立全国第一支视频侦查执法队伍时,就建立起专门的无人机团队。

        8月24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交警追击一辆逃跑黑色轿车时,车上3名男子在延津县大韩村附近持枪射击,然后逃入路边玉米地。由于地形复杂、搜索面积大,民警动用了多架无人机搜寻,最终成功抓获嫌疑人。

  无独有偶,7月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方凌路附近,嫌疑人康某在用刀重伤两名男性后潜逃到一座无人岛。民警也是使用无人机迅速锁定了嫌疑人。

  警用无人机优势明显

  近几年,无人机凭借成本低、易操纵、高度灵活和稳定等优点,能够完成空中监控、日常巡逻、搜索跟踪等任务,受到了警务部门的青睐,各地警用无人机队伍如雨后春笋。截至2015年11月,已有25个省、自治区份、直辖市公安机关,147个实战单位,配备了近300架(套)警用无人机,涉及50种型号。相比于2014年的26个实战单位、60余架(套)警用无人机、20种型号,有了大幅度提升。

  作为中国警用无人机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早在2012年成立全国第一支视频侦查执法队伍时,就建立起专门的无人机团队。无人机帮助视频侦查队伍构建起水陆空的立体侦查体系,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视频导侦和情报研判“三位一体”。当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警用无人机能够快速飞抵事发现场开展工作。根据任务特点,无人机可选配多媒体采集系统、高清数码摄像机等,能够对现场进行高质量视频采集以及实时音频采集,及时传送到指挥中心,供后方进行判断和决策。

  不仅如此,无人机在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等执法领域的优势尤为明显。

  自2015年以来,广西崇左、江西靖安、湖北武汉、山东济南、陕西宝鸡、浙江绍兴等地都曾利用无人机协助交通管理。在交通管理中,无人机不仅可以航拍事故现场,实现画面还原,还可以疏通道路,快速排堵,也能够进行流量统计,优化交通管理。

  在“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部消防局第一时间调集8架无人机,对现场进行勘察,为后续救援提供了有力支持。无人机在消防救援领域中既可以开展巡查防范,及时获取现场信息,为后续人力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更可以投递灭火,控制初起火情。

  几个问题亟待破解

  警用无人机不单纯是个硬件,它更是个系统,是整个公安业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警用无人机的应用,从表面上看是无人机平台、任务载荷在起作用,但这背后,实际上涵盖了处警方案制订、无人机和任务载荷控制、警察办案思路具化、警力指挥与调度、应急预案准备与执行等,这些相关系统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前联后通的通信指挥控制系统。

  当前,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势头很猛,各地政府的扶持力度也很大,很多企业上马无人机项目,并没有很好地结合市场需求,更多的是从追逐热点、吸引投资的角度出发来启动无人机项目,所以,市场上随处可见大量低水平、缺乏技术特色和优势的无人机产品。无人机市场目前处于一个爆发增长的阶段,也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在警用无人机方面。

  首先是技术问题。以电池技术为代表的技术瓶颈始终是无人机目前无法逾越的难题,这个技术瓶颈直接影响了无人机的有效载荷和续航时间,进而影响到无人机的实用性。

  其次,行业技术标准缺失,警用无人机仍处于“裸奔”状态。目前警用无人机行业标准缺失,造成警用无人机在技术指标、功能用途、作战适应性等方面,没有可参照的依据和执行标准。一些产品性能没有经过实战考验的民用无人机进入各地警用装备采购中,给未来无人机在警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和用无人机的管理带来隐患。

  再者,国家相关部门对无人机的飞行管控,缺乏强制性的、能够落地和执行的飞行管控措施。目前我国对无人机这种新生航空器的安全管理,主要有《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关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民用无人机的安全要求基本是参照民航的标准,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缺少具体的操作细则,未形成完整的针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

  此外,警用无人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也开始凸显。目前,警用无人机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培训,尤其是在先进技术掌握与跟踪方面,亟待得到提升,这样才能使得无人机警务应用得到更大的增益。

  警用无人机是一种新型警用装备,也是一项急需加强管理的新生事物。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综合保障处处长胡建亭介绍说,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警用无人机大部分都是2014年以来配备的,但由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行业标准缺乏,飞行中会影响国家安全、空管安全和飞行安全。

  胡建亭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公安部也在积极出台配套规范,包括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选型工作办法、登记办法、外观涂装规范、身份识别编码办法、驾驶员培训和指导管理办法等。他还透露说,将来警用无人机都将由公安部来选型,各级公安机关从选型目录中来选择。

  “平台+模块”的发展趋势

  警用无人机研究专家徐静认为,从无人机本身尤其是警用无人机来看,模块化、智能化和系统化一定是大趋势。不同于民用无人机,警用无人机的作战使命是多样的,既需要巡察,也需要日常处置,在某些场合甚至还需要打击,因此,警用无人机的基本特征应该是“优良的无人机平台”与“多样化、高可靠的作战模块”相结合,快速解决公安实战难题。这个基本特征决定了警用无人机模块化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警用无人机本身就是一款智能装备,目前已经可以自动进行信息搜集和简单的信息处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无人机的智能化程度只会越来越高,未来的警用无人机,不仅是作为传感器发挥作用,其在综合信息处理方面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无人机自动识别跟踪技术、自动处置打击技术等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会使无人机更加贴近实战。

  此外,警用无人机作为一种高科技空中装备,是包含了无人机平台、任务设备、地面控制平台、地面配套设备在内的综合系统,是软硬件相结合合的新型警用装备系统。尽管无人机早已诞生多年,但应用在公安领域就是近几年的事,目前绝大多数警无人机仅仅作为一种警用工具在使用,还没有融入到整个公安信息化系统中。这种装备系统目前解决了前端侦察、中端传输的难题,但是与后端指挥中心的衔接还不够,直接影响了应急情况下的指挥决策效率。此外,无人机作为一种机动化的空中传感器,在信息搜集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无人机目前与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完全是脱节的,导致了这种信息搜集优势无法转化为快速的处置和打击优势。

  因此,警用无人机亟待与公安信息化系统进行深度融合融合,将无人机前端侦察处置、中端传输的链条延伸至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情报管理信息系统、交通管理系统等公安业务系统中,将无人机系统与公安现有成熟的业务系统相融合,实现远距离情报搜集、警情预判、处警命令下达等功能,提高指挥决策效率和效果。(人民公安2016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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